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中心
      综合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fljzxl.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精神病患者大量购买工艺品 法院判合同效力待定

    分享到:
      来源: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25 20:43:48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一名患病30年的精神精神分裂症患者大量购买工艺品进行囤积,并因此写了18万元多的病患货款欠条。这样的量购力待购买合同有效吗?3月底,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此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一审判决,买工该患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艺品其订立的法院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原告苏某在厦门做工艺品生意,判合被告曾某为厦门本地人。同效2019年起,精神曾某陆续向苏某购买仿象牙制品、病患项链、量购力待手串等工艺品,买工购买金额高达18万元多。艺品2019年5月22日,法院曾某向苏某出具一张《欠款条》,判合确认共欠苏某货款183810元,还款有效期为8年(即2019年6月至2027年6月),不退换货,每月支付600元。欠条出具后,曾某至今仅支付货款1200元,尚欠货款182600元未付。苏某催讨未果,于2019年10月28日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要求曾某支付剩余货款。

      思明区法院查明,曾某精神障碍30年,曾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多年来一直服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社会功能逐渐衰退。经法院委托,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11月1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不完全性缓解,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据此,思明区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判决,依法认定曾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随后,思明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对此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曾某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贝贝在法庭上辩称,曾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并未从事批发行业、也未向亲友进行馈赠,完全无需大量购买仿象牙制品以及玉石进行囤积。这正说明曾某并不是一个精神健康状况良好的成年人。此案涉及买卖合同金额达18万余元,明显超出了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能实施的法律行为。曾某已明确告知苏某自己短期内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苏某还通过微信向曾某询问是否继续购买其他物品,明显与正常的商品交易习惯不符。因此,曾某所实施的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的民事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故请求法院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苏某购买大量工艺品,显然不属于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目前,曾某向苏某购买工艺品,并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效力待定。故苏某有关支付货款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日前,思明区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令驳回原告苏某索要货款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上海市青浦区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下一篇:“铁拳”行动

    相关文章

    • 浙江绍兴专项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
    • 维护消费者尊严无小事 上海一商家因言语不当被处罚
    • 广西防城港:利用短视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 全国首届标准化知识竞赛西安赛区决赛落幕
    • 上海建立A级食品生产企业“触发式”监管新模式
    • 浙江杭州:实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同城通办
    • 2024全国质量月
    • 北京石景山:组织景区开展客运索道应急演练
    • 把好特种设备关 护航春运回家路
    • 太原:“检、验、监”机制让学生吃得放心

    友情链接:

    • 上海质环认证、欧瑞认证被立案调查
    • 北京丰台:专项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
    • 上海市青浦区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 河南鹤壁:携手共筑新平台 消费维权“零距离”
    • 南京江北新区“安全用药月”宣传走进社区
    • 南京江北新区“安全用药月”宣传走进社区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湖北武汉开展老年用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 福建:扎实推进春节期间稳价保质工作
    • 广东22条举措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浙江平阳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广西三江:全力为“村晚”保驾护航
    • 浙江绍兴专项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
    • “宵”费放心 吃得安心 四川成都开展元宵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二手泡水车引纠纷 市场监管调解成功维权
    • 广西三江:全力为“村晚”保驾护航
    • 北京石景山:开展化妆品小样专项检查
    • 广东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突破1800万户
    • 陕西召开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
    • 吉林省吉林市:监管服务双管齐下 夯实质量发展基石
    • 制止餐饮浪费|辽宁探索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长效机制
    • 深入一线检查!广东守牢市场安全防线
    • 去“滤镜”•换新灯•探市场
    • 北京丰台:专项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
    • 上海市青浦区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 浙江绍兴:燃气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明显
    • 济南开展化妆品质量检查
    • 浙江绍兴专项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
    • “趁节打劫”被“节后算账”
    • 上海建立A级食品生产企业“触发式”监管新模式
    • 济南开展化妆品质量检查
    • 安全生产
    • 江苏举办广告业人才专场招聘活动
    • 让“鬼秤”无处藏身 福建铁腕整治电子计价秤违法行为
    • 吉林镇赉:筑牢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安全关”
    • 吉林镇赉:筑牢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安全关”
    • 回顾与展望
    • 北京丰台:专项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
    • 山东惠民:“三个结合”推进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 济南开展化妆品质量检查
    • 广东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突破1800万户
    • 广西玉林深化“政银企”合作 提供“一站式”质量服务
    • 上海市青浦区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 南京江北新区:积极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绿色认证
    • 广东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突破1800万户
    • 广州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 湖北出台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指导意见
    • 浙江绍兴:燃气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明显
    • 辽宁沈阳组织企业家参加培训 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广阔平台
    • 湖北出台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指导意见
    • 四川实有经营主体总量突破900万户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sitemap

    0.0752s , 9166.0625 kb